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6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6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成人高校招生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6〕1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成人高校,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成人高校招生类型分为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成人高校学习形式分脱产、非脱产两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非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第三条成人高校招生计划按照规定和批准程序纳入国家成人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第四条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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