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系学生党员发展程序
1、学生向党小组递交入党申请书。
2、建立登记档案并培养教育(学生党小组)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学,党小组要建立档案,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申请人每季度最少向党小组提交思想汇报一份。
1)建立积极分子自学小组。
2)组织听党课或参加培训班。
3)吸收参加发展党员的支部大会、新党员的宣誓大会及一些活动。
4)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在实际工作中经受锻炼。
3、确定积极分子(学生党小组)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经班主任、班级团支部推荐,党小组提名,党小组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并确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
4、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培养联系人)
对已确定的积极分子,由党小组指定的培养人每季度考察汇报一次,培养人要为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由党小组、党支部签署意见。一般最短要填写一年时间,然后交党支部统一保存。
5、确定并上报发展计划(学生党小组)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首先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党小组提出意见,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备案。
6、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
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培训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并公示3天。
7、与发展对象谈话(党支部)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并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然后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8、政审(党支部)
政治审查内容:
1)申请人的政治历史情况。
2)申请人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和表现。
3)家庭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政治审查的办法:考察档案和函调。
9、预审(党支部)
预审要求:
1)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
2)经审查,合乎上述各种程序要求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3)指定两名入党介绍人。
10、填写《入党志愿书》(介绍人、申请人)
党支部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填写注意事项。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党支部)
接收预备党员的党员大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其内容:
1)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2)介绍人介绍培养经过,并发表意见。
3)支委会发表意见。
4)大会讨论。
5)正式党员表决,做出决定。
12、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院党委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正式党员、预备党员人数;同意和不同意人数;通过决议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上报院党委。表决同意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方算通过。
13、上报院党委审批
14、与预备党员谈话(党支部)
1)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
2)编入党小组参加活动。
3)填写党员登记表。
15、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按党章规定的入党宣誓仪式程序进行。
16、预备党员从预备期起,交纳党费。
17、预备期满一年后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