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通知
关于发放2014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各系、全院2014届毕业生:
根据陕人社发【2013】37号文件《关于设立和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及陕人社发【2014】26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14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贴对象、条件和标准:
学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的全院2014届毕业生,且毕业年度内其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给与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000元。
二、 申领发放程序:
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办发放。
1.5月4日至1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交各系;
2.5月16日至20日,各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相关资料及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统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牛新平处;
3.5月21日至5月27日,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审核;
4.5月28日至6月3日,学校公示申请补贴学生名单;
5.申请学生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陕西省人社及就业行政主管部门;
6.发放求职补贴。
三、毕业生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就业指导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
2.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应包含被批准享受低保的最新起始时间);
3.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通过转账形式领取补助的需要提供个人银行账号(要求必须是陕西省建行账号)。
四、相关要求
1.各系应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安排人员负责通知相关毕业生,经办人要严格审核相关材料;
就业指导中心
2014年5月4日